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由钳头、包塑层(可选)、弹簧管、拉索、前手柄、滑环、后手柄、保护套组成,按适用钳道孔直径、工作长度、产品特征不同区分型号规格。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可与气管镜、食管镜、喉镜、输尿管镜及膀胱镜配套,供气管、消化道及泌尿道钳取异物用。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在我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本文为大家介绍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注册要点。
医疗器械注册要点之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
(一)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工作原理: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与内窥镜配套使用,通过手柄操作传递、控制头部工作完成钳取异物。
(二)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生物学评价:跟人体自然腔道黏膜部位接触,符合生物学评价的要求。
(三)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灭菌工艺:1.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2.该产品按照基于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工艺经确认与验证,灭菌过程对产品性能不产生影响,灭菌后能达到无菌要求。
(四)可旋转内窥镜用异物钳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属于免于开展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内窥镜用异物钳开展同品种比较,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灭菌/消毒方式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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