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摆设咨询时间,保证咨询工作质量,国家药监局就近期咨询工作摆设通告如下,关于2023年7月~8月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摆设的通告(2023年第19号)。

注:受理前咨询工作暂时按照基于视频会议方式开展,申请人预约成功后请等待电话通知。请申请人按照我中心2022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医疗器械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摆设调整的通告》(2022年第37号)的要求申请与办理,各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参与单位咨询时间摆设同器审中心,但不受轮值部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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