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包括非预装人工晶状体(型号:AE2UV)与预装人 工晶状体(型号:AE2UL22 、AE2UL24 、AE2UL28)。预装型 号由非预装的 AE2UV 型人工晶状体与植入器组成。其中人工晶 状体为一件式、可折叠、后房型人工晶状体,改良 L 型襻,人 工晶状体主体部分与支撑部分由丙烯酸乙酯(EA)、甲基丙烯 酸乙酯(EMA)聚合而成,添加交联剂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 (EGDMA)、引发剂偶氮二异丁腈(AIBN)与紫外线吸收剂制 成,按照基于等离子体表面处理工艺。人工晶状体前后表面均为单 焦设计,前表面按照基于高次非球面设计,后表面按照基于球面设计。 无菌状态提供,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货架有效期 5 年。
(二)产品适用范围
该产品适用于成年人白内障摘除手术后无晶状体眼的视力 矫正,通过扩展焦深改善中视力以减少对眼镜的依赖程度。
(三)型号/规格
型号:AE2UV;AE2UL22(预装式焦深延长型人工晶状体)、 AE2UL24(预装式焦深延长型人工晶状体)、AE2UL28(预装式焦深延长型人工晶状体);
规格(光焦度):-10.0~+36.0 D,每 0.5D 一个间隔。
(四)工作原理
焦深延长型人工晶状体光学部分包括高次非球面的前表面 与球面的后表面,实现焦深延长。光学部表面无衍射环。襻具 有支撑功能,可将人工晶状体固定在后房囊袋中。
二、临床前研究概述
(一)产品性能研究
申请人开展了设计验证,验证项目包括:
光学性能:光焦度允差、像质、光谱透射比、MTF 随焦距 响应曲线(焦深范围)、反向球差、调制传递函数(MTF)测试 (倾斜与偏心下的 MTF)、MTF 随焦距响应试验、视觉敏感度 与不良光学/视觉影响。
机械性能:人工晶状体表面与材质均匀性、尺寸、压缩力、 压缩力下的轴向位移、光学偏心、光学倾角、接触角、压缩力 衰减、襻强度;预装式植入器表面质量、尺寸、刚性、推进阻 力、轴线偏离、配合、行程;模拟外科操作的性能恢复。
理化性能:人工晶状体极限浸提、可沥滤物、水解稳定性、 光照稳定性、Nd-YAG 激光照射稳定性、不溶无机物;预装式 植入器溶解析出物的化学性能。
无菌性能:无菌、细菌内毒素、环氧乙烷残留量、2-氯乙 醇残留量。
(二)生物相容性
人工晶状体与人眼持久接触,预装式植入器与人眼短暂接 触,申请人依据 GB/T 16886 系列标准与 YY/T 0290.5 对产品分 别开展了生物学评价。人工晶状体生物相容性评价终点包括细 胞毒性、皮肤致敏、遗传毒性、植入后局部反应、眼内植入、 眼刺激、热原、急性全身毒性、亚慢性全身毒性、慢性毒性、 致癌性项目。预装式植入器生物相容性评价终点包括细胞毒性、 皮肤致敏、眼刺激、热原、急性全身毒性项目。
(三)灭菌
该产品按照基于环氧乙烷灭菌,灭菌状态提供。申请人提供了 环氧乙烷灭菌确认报告,无菌保证水平可达 10-6。
(四)产品有效期与包装
该产品货架有效期 5 年。申请人提供了货架有效期验证报 告,包括产品稳定性验证、包装完整性验证与运输稳定性验证。
三、临床评价概述
申请人按照基于同品种与临床试验路径开展临床评价,按照基于同 企业已上市人工晶状体(型号:A1-UV,注册证号:国械注准 20193161652)作为同品种产品开展临床评价。
与同品种产品在适用范围(适应证、适用人群、适用部位、 使用环境、与人体接触的方式与时间、疾病的严重程度与阶段、 使用条件、重复使用、预期用户、使用方法、禁忌证、警告及 预防措施等)、设计信息、材料、产品性能指标(光学性能、机 械性能、理化性能)等方面开展了比对,显示同品种产品为申 报产品的母代型号,两者的主要差异为申报产品的前表面光学 设计为高次非球面,实现焦深延长。
针对光学设计的差异, 申请人提交了临床试验评价产品的 安全性与有效性。临床试验按照基于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双盲、 对照、优效的临床试验设计。对照组产品为申报产品的母代型 号(型号:A1-UV,注册证号:国械注准 20193161652)。临床 试验在 7 家临床试验机构开展,计划入组 220 例受试者,实际 入组受试者 229 例(试验组 116 例/对照组 113 例),其中 FAS 集 220 例(试验组 112 例/对照组 108 例),PPS 集 202 例(试验 组 101 例/对照组 101 例),SS 集 220 例(试验组 112 例/对照组 108 例)。
临床试验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为:
( 1 )术后 6 个月第一只 术眼最佳矫正远视力(BCDVA)的平均值(LogMAR 视力);
(2) 术后 6 个月第一只术眼远矫正下的中视力(DCIVA)的平均值 (LogMAR 视力);
(3 )术后 6 个月在 0.2 logMAR 视力(小数视力 0.6)水平,第一只术眼焦深(近视附加离焦度数范围) 的平均值。
次要评价指标为:术后各随访期的视力情况(包括裸眼远 视力 UCDVA、最佳矫正远视力 BCDVA、裸眼中视力 UCIVA、 远矫正下的中视力 DCIVA、裸眼近视力 UCNVA、远矫正下的 近视力 DCNVA);术后 6 个月 10%低比较度视力(包括远矫正 下的中视力 DCIVA、最佳矫正中视力 BCIVA);术后 1 周、1 个月、6 个月,客观验光与主觉验光屈光度;术后6 个月比较敏 感度(明光、明光眩光、暗光、暗光眩光);术后 6 个月单眼及 双眼视的离焦曲线(小数视力);术后 1 个月与 6 个月的视觉质 量主观问卷;术后各随访期的视觉不良症状主观评价;术后 1 个月与6 个月的脱镜情况。
安全性指标为术中由预装式植入器结果的术中并发症,包 括:人工晶状体卡在导入头中、人工晶体光学部裂伤、襻断裂、 预装式植入器结果的后囊破裂、内皮损伤、玻璃体溢出、虹膜 损伤、角膜损伤等;术后各随访期的眼部其他情况及并发症发 生情况,如角膜水肿、球结膜充血、球结膜水肿、前房反应(如 前房浮游细胞、房水闪辉)、瞳孔不规则、瞳孔阻滞、虹膜萎缩、 前后节炎症反应(如虹膜炎、眼内炎)、前囊膜增生、后囊膜混 浊(PCO)、人工晶状体异常(钙化、混浊)、人工晶状体位置异常(偏位、倾斜、脱位)、房角异常等。术后 1 天、1 周、1 个月、6 个月的眼压情况;术后 1 周、1 个月与 6 个月的眼底情 况;术后 1 个月与 6 个月的角膜内皮细胞计数;二次手术;临 床试验中发现的不良事件、器械缺陷及其处理情况。
临床试验结果显示:
( 1 )术后 6 个月,第一只术眼最佳矫 正远视力(BCDVA)的平均值(LogMAR 视力):FAS 集两组 受试者术后 6 个月随访时,第一只术眼 BCDVA 的 LogMAR 视 力平均值分别为试验组 0.06,对照组 0.03,两组组间差为 0.03, 组间差的 95%可置信区间为(-0.01,0.07),95%可置信区间的 上限小于非劣效界值,非劣效要是成立。PPS 集两组受试者术 后 6 个月随访时, 第一只术眼 BCDVA 的 LogMAR 视力平均值 分别为试验组 0.03,对照组 0.02,两组组间差为 0.01,组间差 的 95%可置信区间为(-0.02,0.03 ),95%可置信区间的上限小 于非劣效界值,非劣效要是成立。
(2)术后 6 个月,第一只术 眼远矫正下的中视力(DCIVA)的平均值(LogMAR 视力):FAS 集第一只术眼 DCIVA 的 LogMAR 视力平均值分别为试验组 0.20,对照组 0.29,两组差值为-0.09,差值的 95%可置信区间 为(-0.15 ,-0.03 ),95%可置信区间的上限小于优效界值,优效 要是成立。PPS 集第一只术眼 DCIVA 的 LogMAR 视力平均值 分别为试验组 0.16,对照组 0.27,两组差值为-0.11,差值的 95%可置信区间为(-0.15 ,-0.07),95%可置信区间的上限小于优效 界值,优效要是成立。术后 6 个月第一只术眼远矫正下的中视 力(DCIVA)达到 0.2logMAR 的受试者比例 FAS 集试验组为 73.21%,对照组为 44.44%,PPS 集试验组为 80.20%,对照组为 46.53%,试验组 FAS 集与 PPS 集均相较而言更多 50%。
(3 )术后 6 个月, 在 0.2 logMAR 视力(小数视力0.6)水平,第一只术眼焦深(近 视附加离焦度数范围)的平均值:FAS 集两组受试者术后 6 个 月随访时,在 0.2logMAR 视力(小数视力 0.6)水平,第一只 术眼焦深(近视附加离焦度数范围) 的平均值分别为试验组-1.34,对照组-0.91,两组差值为-0.43,95%可置信区间为(-0.60, -0.25 ),95%可置信区间的上限小于优效界值,优效要是成立。 PPS 集两组受试者术后 6 个月随访时,在0.2logMAR 视力(小 数视力 0.6)水平,第一只术眼焦深(近视附加离焦度数范围) 的平均值分别为试验组-1.48,对照组-0.98,两组差值为-0.50 , 95%可置信区间为(-0.67,-0.34),95%可置信区间的上限小于 优效界值,优效要是成立。
次要有效性评价指标:
除第一只术眼术后 1 周、第二只术 眼术后 1 天与 1 周的裸眼远视力(UCDVA);第一只术眼术后 1 周与 1 个月、第二只术眼术后 1 周的最佳矫正远视力(BCDVA); 第一只术眼术后 6 个月、术后 6 个月双眼的裸眼中视力
(UCIVA);第一只术眼术后 6 个月、术后6 个月双眼的裸眼近 视力(UCNVA);第一只术眼术后 6 个月、术后 6 个月双眼的 远矫正下的中视力(DCIVA);第一只术眼术后 1 个月与 6 个月、 术后 6 个月双眼的远矫正下的近视力(DCNVA);第一只术眼 术后 6 个月远矫正下的中视力(DCIVA)与最佳矫正中视力 (BCIVA)的 10%低比较度视力;第一只术眼术后 1 周的主觉 验光球镜度数与客观验光球镜度数;第一只术眼在-1.0D 至-2.5D 离焦量下单眼视离焦曲线、双眼在-1.5D 至-2.5D 离焦量下视离 焦曲线;术后 1 个月在白昼-近、晚上-远、晚上-近的脱镜频率、 术后 6 个月在白昼-远、白昼-中、白昼-近、晚上-近的脱镜频率; 术后 1 个月白昼-近、晚上-近的视觉质量、术后 6 个月,在白昼-近、晚上-中、晚上-近的视觉质量存在组间统计学差异外,其 他指标无组间统计学差异。
安全性评价:试验组双眼均未出现术中并发症,对照组共 出现 4 例次(3.70%)术中并发症,两组双眼术中并发症的差 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试验期间,两组受试者瞳孔、虹膜均未发 生异常,均未出现眼内炎;术后各随访期两组双眼瞳孔、虹膜、 前囊膜、后囊膜、人工晶状体、人工晶状体位置、眼内炎、前 房反应(包括前房细胞、房水闪辉、角膜水肿、球结膜充血、 球结膜水肿情况)、眼压、眼底、角膜内皮细胞计数、二次手术均无统计学意义。
整个试验期间,试验组 112 例受试者中共有 42 例受试者 (37.50%)出现 69 例次不良事件,对照组 108 例受试者中共有 50 例受试者(46.30%)出现 85 例次不良事件,两组比较差异 无统计学意义。试验组有 1 例(0.89%)1 例次重度不良事件(骨 质疏松),经研究者判断,其与试验产品与手术均无关,结局为 未恢复,对照组未出现重度不良事件,但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 学意义。整个试验期间,试验组 112 例受试者均未出现器械缺 陷,对照组 108 例受试者中共有3 例受试者(2.78%)出现器械 缺陷,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申请人还提供了同品种产品的临床试验数据证明产品的安 全有效性。
综上, 申请人提供的临床评价资料符合目前的临床审评要求。
四、产品受益风险判定
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申报资料,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 平上,认为该产品的上市为适用人群带来的受益相较而言更多风险。为 保证用械安全,基于对主要风险的避免,需在说明书中提示相 关风险。
受益:该产品适用于成年人白内障摘除手术后无晶状体眼
的视力矫正,通过扩展焦深改善中视力以减少对眼镜的依赖程度。
风险:相关不良事件,如手术带来的不良事件包括干眼、 眼压升高、青光眼、黄斑囊样水肿、异物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