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内窥镜用缝合系统由缝合系统(包括手术手柄、输送系统、聚乙烯缝线、螺纹钉、支架,其中螺纹钉是穿在缝线里的)与推结器(手柄、输送导管、锁扣)组成。按照基于聚乙烯、不锈钢、聚醚醚酮材料制成。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该产品在内窥镜下使用,用于微创胃肠病学手术中,缝合消化道软组织。使用时,先将螺纹钉固定在粘膜缺损边缘,完成所有螺纹钉放置后收拢缝线拉紧螺纹钉以达到闭合缺损软组织的目的。螺纹钉、锁扣与缝合线在体内留置时间超过30天。一次性内窥镜用缝合系统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分类编码为02-13-12,管理类别为Ⅲ类。

(一)产品分类界定: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一次性内窥镜用缝合系统归属"02无源手术器械"子目录,"13手术器械-吻(缝)合器械及材料"一级产品分组,管理类别为Ⅲ类。
(二)注册流程步骤: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主要步骤包括: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注册检验、临床评价、注册申报资料准备、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
(三)临床评价要求:一次性内窥镜用缝合系统目前不属于《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收录产品,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规定提供相应临床评价资料。建议按照基于同品种比对临床评价路径,与已获准注册的内窥镜缝合系统产品在适用范围、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等方面开展比较。若无法满足同品种比对要求,需开展临床试验,可委托飞速度CRO开展临床比对试验服务。
(四)注册周期: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周期通常为6-12个月,具体视产品复杂度、技术审评及补正情况而定。建议提前准备好完整资料,避免因资料不全影响审批进度。
如有一次性内窥镜用缝合系统注册、临床试验及药械相关CRO服务需求,欢迎随时联系飞速度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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