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临时冠/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临时冠/桥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开展充实与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与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与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要是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按照基于,然而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与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与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与标准的不断改进,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开展调整。
一、适用范围
临时冠/桥通常是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牙模或临床口扫数据与设计单要求,按照基于已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树脂等材料,通过传统复模工艺、增材制造工艺(3D打印)或减材制造工艺(切削)制成的过渡性修复体,用于牙体预备或种植牙术后、牙齿废除愈合期间,最终/正式修复义齿制作未完成前,佩戴本产品开展暂时性的过渡修复,为一次性使用产品。
不包括非定制式(预成式)、口内成型的临时冠/桥与按照基于未注册材料制成的临时冠/桥。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临时冠/桥产品的命名需按照基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与预期目的为依据命名,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口腔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产品特征词可包括“临时冠”“临时冠桥”“定制式临时义齿”“定制式临时牙”及“个性化临时冠桥”等。
2.分类编码
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为17-06-03。用于在牙体预备或种植牙后、牙齿废除愈合期间,最终/正式修复体制作未完成前,佩戴本产品开展暂时性的过渡修复。
3.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与实例
注册单元划分应参照《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原则上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与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
产品适用范围不同建议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临时冠/桥与定制式固定义齿建议不作为同一个注册单元申报。
4.型号规格
临时冠/桥可按照产品的材料、工艺与结构的不同分成具体的型号规格。具体型号的命名应能反应制作产品的主要材料、工艺与结构并适当考虑临床的习惯称谓。一般按照基于“主要材料+工艺+结构功能”的命名方法。
如:树脂切削临时冠/桥、树脂增材制造光固化种植体上部临时冠/桥。
对于申报产品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情况,以结构示意图或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的形式描述不同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功能、产品特征及使用方法等内容。
5.结构组成
产品按结构功能可分为冠、桥、嵌体、贴面等结构,特殊类型包括马里兰桥等。其中冠是覆盖部分或全部临床牙冠/基台的冠修复体,桥由固位体、连接体与桥体组成。马里兰桥(图1)通常由翼板、连接体与桥体组成。原材料应当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按照其制作工艺与材料的不同,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凝临时冠/桥:按照基于自凝树脂,通过蜡型、复模、灌注等工序制成。
(2)增材制造打印临时冠/桥:按照基于增材制造用光固化临时冠桥树脂等材料,通过数字化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Aided Design,CAD)、立体光固化成形等技术制成。
(3)切削临时冠/桥:按照基于临时冠桥树脂块,通过数字化CAD设计与计算机数字控制(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CNC)切削工艺制成。

(二)综述资料
1.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在最终/正式修复义齿(如冠、桥)制作期间(通常需数天至数周),预备后的牙体组织或种植体基台暴露于口腔环境中,需按照基于临时冠/桥开展保护,通过机械固位、粘附作用、弱化学结合等方式实现固位。
通过以上原理可实现:
(1)暂时恢复美观、发音及咀嚼功能,不妨碍患者的社交与工作。
(2)患者舒适度、美观、功能评估,为最终/正式修复义齿提供设计参考。
(3)在最终/正式修复义齿制作未完成前避免缺失牙患处产生物理(摩擦)、化学(刺激物)、温度等刺激;保护牙龈、基牙或种植基台。
(4)维持空间与位置,防止邻牙倾斜及移位、对颌牙伸长,确保最终/正式修复冠/桥顺利就位。
(5)引导基牙、桥体、种植体周围牙龈组织愈合塑形。
2.概述
2.1产品的管理类别
按照基于已注册树脂材料制成的临时冠产品按照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原材料注册证载明的原材料名称与预期用途应与原材料实际应用情况一致。
2.2包装说明
以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明示申报产品的包装信息,包括包装形式、包装材料及包装工艺。以列表形式说明所有包装内容物。提供包装材料的性质,评价包装材料对产品储存过程的影响。标注清楚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数量。
2.3研发历程
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与目的,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需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综述同类产品国内外研究及临床使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2.4与同类与/或前代产品的参考与比较
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弄清楚申报产品是否按照基于了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以及是否具有新作用机理或新功能。
3.适用范围与禁忌证
3.1适用范围:用于牙体预备或种植牙术后、牙齿废除愈合期间,最终/正式修复义齿制作未完成前,佩戴本产品开展暂时性的过渡修复,为一次性使用产品。
3.2预期使用环境:在医疗机构中使用,涵盖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口腔科、口腔诊所等。需由口腔专业执业医师给患者设计、装戴、调试。
3.3适用人群:本产品适用于因牙齿缺损、缺失或治疗需求,在牙体预备或种植牙术后、牙齿废除愈合期间,最终/正式修复义齿制作未完成前,有短期恢复口腔功能与美观需求的人群。具体包括:
(1)牙体制备后需保护基牙的患者;
(2)种植牙过渡期患者;
(3)牙体缺失/缺损、牙列缺损需临时修复的患者;
(4)有美学修复预览需求的患者;
(5)需维持牙列稳定的患者(为防止牙齿移动或对颌牙伸长,保持牙列间隙)。
3.4禁忌证:
3.4.1对临时冠/桥材料过敏者。
3.4.2基牙形态不适合戴用临时冠/桥者。
4.申报产品上市历史(如适用)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注册申请人需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实施风险管理,参照GB/T 42062《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提交风险管理资料。产品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研究、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综合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价、以及与产品受益相比,综合评价临时冠/桥风险可接受的文件,并说明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的各个过程的可追溯性。
注册申请人在开展风险研究时,至少应考虑附件1中的主要危害,企业还应按照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列出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确保风险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或经风险研究,产品的受益相较而言更多风险。
产品不良事件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松动/脱落、疼痛/敏感、折裂/破损等不良反应。
2.医疗器械安全与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说明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与性能基本原则清单》各项适用要求所按照基于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医疗器械安全与性能基本原则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应当说明理由。
对于包括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说明其在申报资料中的具体位置;对于未包括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注明该证据文件名称及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备查。
3.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需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在此基础上,注册申请人需按照产品的特点,制定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中试验方法需依据密切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订,或经过验证。
3.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的说明
应列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弄清楚产品型号、规格的划分说明。
3.2性能指标
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设计:临时冠/桥的设计制作应按照患者模型及设计单的要求制作。
3.2.2原材料:临时冠/桥所用原材料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3.2.3外观:临时冠/桥的外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孔隙、无裂纹、无气泡,无任何粗糙面与划痕,反光均匀一致。
3.2.4颜色:临时冠/桥的颜色应符合设计单要求。
3.2.5邻接关系:临时冠/桥邻面与相邻牙之间的接触部位、形状、范围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形状、范围相似。(若定制方有特殊设计要求,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仍需符合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3.2.6适合性:临时冠/桥在模型上就位后应有良好的密合性,用牙科探针(划过时)探查时,应无障碍感。
3.2.7咬合关系:临时冠/桥的咬合面应符合设计单的咬合设计要求。
3.2.8外形轮廓:临时冠/桥的外形轮廓应在满足修复空间的要求下,符合天然牙的正常结构形态或与临近的天然牙相协调。
3.3检验方法
应优先考虑按照基于适用的已形成标准方法的检验方法,必要时,应当开展方法学验证,以确保检验方法的可重现性与可操作性。
3.4检验报告
3.4.1检验报告可以是注册申请人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出具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4.2若申报的产品包括多个型号规格,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验的产品应当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并提供典型性检验样品的选择说明。
4.研究资料
按照所申报的产品,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
4.1化学与物理性能研究
增材制造临时冠/桥产品的原材料应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增材制造光固化临时冠桥树脂。切削工艺制成的临时冠/桥产品的原材料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临时冠桥树脂块。申请人需提供原材料供应商信息及验收标准。
申报资料中应包括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与编制说明,包括所有指标的确定依据,所按照基于的标准或方法、按照基于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4.2 成型方法研究
4.2.1 增材制造工艺
应对打印精度开展验证。阐述所使用的设备(弄清楚如具体型号、规格与性能参数信息)及成型技术,如立体光固化成型(Stereolithography,SLA)、数字光处理(Digital Light Processing,DLP)、液晶显示(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等。提供根本打印参数(打印层厚等),弄清楚可接受性准则及实际开展验证结果与结论,按照基于典型型号开展验证。
4.2.2清洗及固化工艺
应针对清洗及固化工艺参数开展验证,阐述清洗溶剂、清洗时间、最大清洗量及方式的确定依据,弄清楚可接受性准则及实际开展验证结果与结论。
4.2.3医工交互
应提供扫描、设计、排版等软件信息,验证软件能够满足产品制作要求。提供医工交互过程控制的要求,如医工交互过程控制文件及具体案例等。
4.3生物学特性研究
生物相容性评价应对产品与人体接触的性质与接触的时间开展研究,遵循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与YY/T 0268《牙科学口腔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单元:评价与试验》的相关要求。
对于使用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原材料制作的临时冠/桥,可豁免生物学试验,并将原材料注册证作为生物相容性评价资料的一部分。注册证载明的原材料名称与预期用途与原材料实际应用一致。
要是生产工艺中添加了加工助剂等其他化学成分,如润滑剂、黏合剂等,需考虑其对原材料生物相容性的影响。
4.4清洁/消毒研究
临时冠/桥一般为非无菌产品,弄清楚推荐的终端清洗与消毒工艺(方法与参数)、工艺的确定依据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也可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开展消毒。若消毒后可能产生残留物质,需考虑化学残留的影响。
4.5可用性/人为因素研究
临时冠/桥属于中、低使用风险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需按照《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提交《使用错误评估报告》。若前期已开展可用性工程工作,亦可提交《可用性工程研究报告》,用于替代《使用错误评估报告》。
4.6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
5.非临床文献(如适用)
6.稳定性研究
6.1弄清楚临时冠/桥产品的布置有效期,即在患者口腔内取模至布置的最长期限。
6.2弄清楚产品的使用期限。充分考虑原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评价中经验证的最长接触时间。通常,临时冠/桥建议使用期限为1个月,种植体上部临时冠/桥建议使用期限是3个月至6个月。
6.3运输稳定性:弄清楚产品的内包装形式并确保包装在宣称的运输储存条件下,在产品有效期内能够对产品起到防护作用并保持产品清洁。产品的包装与运输稳定性研究可参考相关标准(如YY/T 0681系列、GB/T 4857系列等)开展,并提交产品的验证报告。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考虑是否会引入重金属、微生物等外来物质,与储存运输过程的适合性等因素。
7.其他资料
对于列入《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该产品可免于开展临床评价。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比较说明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从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性能、安全性、适用范围等方面,证明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四)临床评价资料
该产品已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申请人无需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若该产品不在《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描述范围之内,或不能证明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具有基本等同性,或与已上市产品相比按照基于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或具有新作用机制、新功能的,应按《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开展临床评价。
(五)产品说明书与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标签与包装标识的编写要求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与标签管理规定》与YY/T 0466.1《医疗器械用于制造商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时按照产品适用情况可参考以下要求:
1.弄清楚产品的布置有效期与使用期限。
2.产品使用说明、禁忌证及其他应该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3.注意事项弄清楚以下内容:
3.1需要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医师开展调试、戴用。
3.2临时冠/桥接触人体前应经过清洁消毒,并按照产品的清洁消毒验证结论弄清楚推荐的清洁消毒工艺(方法与参数)。
3.3进食、刷牙的要求。
3.4过敏反应的处理方法。
3.5使用中出现破碎、折断、脱落、松动等情况的处理方法。
3.6临时冠/桥通常只是临时修复用,不适用于要求耐磨、美观的最终/正式修复的患者。
4.禁忌证至少有以下内容:
4.1对临时冠/桥材料过敏者。
4.2基牙形态不适合戴用临时冠/桥者。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综述
2.生产制造信息
3.质量管理体系程序
4.管理职责程序
5.资源管理程序
6.产品实现程序
7.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研究与改进程序
8.其他质量体系程序信息
9.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文件
临时冠/桥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与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中附件5《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提交申报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应弄清楚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可按照基于流程图的形式,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且应结合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细化产品生产工艺介绍,应能体现出外协加工部分(如有)、半成品加工过程,工艺流程图中应明示根本工序、特殊过程(如有)、过程控制点、各生产检验工序对环境的要求、使用的相关设备及对设备精度的要求等相关信息。
应详细介绍研制场地、生产场地情况,并应结合前面介绍的产品加工工艺,以及工序与工位的划分、预计产量、生产线划分等实际需求细化研发、生产、检验、库房场地面积、环境控制等相关情况说明。
若产品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应概述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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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与审查指南: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与审查指南的通知2007年第345号[Z].
[1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19号[Z].
[1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73号[Z].
[14]YY/T 0826-2011,牙科临时聚合物基冠桥材料[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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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YY/T 0681,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系列标准[S].
[20]GB/T 4857,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系列标准[S].
[21]YY/T 1936-2024,定制式固定义齿[S].
[22]T/CAMDI 086-2022,增材制造(光固化)临时冠桥树脂[S].
附件1
临时冠/桥产品的主要危害举例
危害分类 | 危害形成的因素 | 可能的后果 | |
生物学危害 | 生物不相容性 | 用于生产加工临时冠/桥的材料,不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推荐的消毒方法结果材料出现变化不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 产生毒性、刺激等反应,如牙龈刺激、红肿等。 |
材料过敏 | 使用前未了解患者过敏史,未在说明书中警示;或材料的金属有害元素超标。 | 引起患者过敏 | |
再感染与/或交叉感染 | 使用前未有效清洁、消毒;设计单上标记与模型纷歧一对应,标识不清。 | 引起患者局部、交叉感染。 | |
机械危害 | 不适当的材料或加工过程中工艺参数的控制失效,如力学性能无法满足要求 | 未选择正确的原材料或生产过程控制失效。 | 临时冠/桥破碎,可能结果患者误吞、刺破患者口腔内软组织,对患者造成伤害。 |
产品表面不光滑 | 产品粗糙部分磨损、划伤牙龈、口腔粘膜及或软组织等。 | 对患者牙龈、口腔黏膜及软组织造成意外伤害。 | |
设计输出不满足要求产生的危害 | 设计生产等不恰当 | 产品的设计方案不恰当或未经医疗机构确认 产品性能的要求不全面、设计软件等不适合 设计生产等未有医疗机构参与 | 产生无效治疗或出现副作用 |
信息危害 | 使用说明书不规范 | 不完整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未提及产品的布置有效期 对产品性能特征不恰当地描述、不恰当的使用 产品注意事项、禁忌证未充分公示、警告不弄清楚或叙述不清 | 产生无效治疗、对人体产生副作用或引发其他伤害 |
对产品临时修复期限缺少适当的标识 | 没有标识产品使用期限 | 产品超出临时修复期限被使用而结果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 | |
人为因素产生的危害 | 操作危害 | 未经培训的人员开展治疗 | 对患者均产生不必要的危害 |
使用错误 | 产品的异常使用 不遵守产品的使用规则,违反常规操作 | 产生无效治疗或出现副作用 | |
环境危害 | 储存或运行偏离预订的环境条件 | 储运条件(如温度、湿度、酸碱度)不符合要求结果产品变色、降解等 | 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或者无法保证正常使用 |
意外的机械破坏 | 储运、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机械性破坏 | 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或者无法保证正常使用 | |
其他危害 | 临时冠/桥表面不光滑等(边缘尖锐) | 口腔组织损伤,对患者产生不必要的危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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