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是或有事件,但国家药监局一直在偏向于建设进口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加大进口医疗器械监管力度,保障安全用械。2023年5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暂停进口、经营与使用韩国韩士生科公司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的公告》(2023年 第64号),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韩国韩士生科公司的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暂停进口、经营与使用。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经营与使用韩国韩士生科公司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的公告(2023年 第64号)
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韩国韩士生科公司(英文名称:HansBiomed Corp.)开展远程非现场检查,检查品种为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英文名称:ExFuse Bone Graft;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93130564;生产地址:64, Yuseong-daero 1628 beon-gil, Yuseong-gu, Daejeon, Korea)。检查发现,该产品生产过程存在未对根本原材料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洁净区环境监测不到位等问题,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要求。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与《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密切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韩国韩士生科公司的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暂停进口、经营与使用。
尽管对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是或有事件,但国家药监局一直在偏向于加大进口医疗器械监管能力与监管力度,一直在有计划的开展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生产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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