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人于获取注册证之前所采取的委托生产行为,此乃研发型企业达成产品上市这一重要目标所借助的一种根本方式,而这般模式所具备的特性在于,其能够让那些尚没有取得生产资质的研发机构,凭借成熟企业已有的生产能力来开展产品试制、注册检验以及临床评价工作;不过需要留意的是,在这一整体过程之中,实际涉及到极为复杂的法规方面要求与质量责任的细致划分,这就需要注册申请人必须严谨地去遵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规章,进而全力确保从样品生产起始一直到注册申报结束这一全流程都可以符合规定要求。
确立受托方并构建合规委托关系
注册申请人一开始得去筛选那种既取得相应生产许可或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还具备与受托产品适配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及质量管理能力的境内受托生产企业,也就是受托方必须为这类符合资质的境内生产企业被确定才行 。
依法签订详尽的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此协议对于双方而言,应弄清楚如委托生产产品范围这般的系列条款,涵盖双方权利义务、质量管理职责、产品放行方式、变更控制、分歧解决机制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它作为界定双方责任与确保产品质量的根本文件,而注册申请人对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还需以全面评估与审核的方式,去确认其具备受托生产条件与能力的这一事项,是整个复杂流程不可或缺的部分。
在委托关系下生产注册检验样品
被要求开展注册的申请人所生产出来、用于注册检验这一特定目的之样品,应是在一种已然构建完成且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法委托生产关系的特定框架体系范围之内,以确保该生产流程从各方面来讲都具备合规性与可靠性,然而关于此生产流程具体怎样实施等细则方面却未全然弄清楚给出。
这所意味着的是需使样品生产活动完全依照双方所签订之质量协议以及那《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来开展,其中注册申请人需向受托方提供涵盖产品技术要求、生产工艺规程之类的完整技术文件,并且要确保技术转移能够具备准确性与完整性得以达成,与此同时,受托方的生产过程必须被注册申请人开展必要监督与控制,从而确保其可严格按照约定工艺与质量标准来实施生产,使得所产出的注册检验样品能够真实代表未来正式产品的质量水平,为注册审评提供可靠依据方面起到作用。
提交注册申请时清晰标注委托生产关系
当要朝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那密切相关产品注册申请的提交这一动作之际,作为注册申请人的主体,在关于生产地址信息的填写这一根本环节,理当以如实原则开展书写操作,也就是需做到去填写由受托生产企业所实际具备的生产地址,而且要在与之相关联的各类具体栏目之中,将其弄清楚无误地标注为是通过委托生产这种特定方式所开展的,至于这样做之后对后续诸多流程会产生何种连锁反应,目前暂未可知。
在那随着注册申请被一同提交上去的相关资料之中,其不可或缺地必须包括一类能够证明委托生产具备合法性的根本文件,这些文件一般通常会涵盖这样一些内容诸如委托生产时所签订的质量协议、针对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审核报告、还有受托方所拥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是生产备案凭证的复印件等等,而所有的这些资料实则是审评部门用以判断委托生产这一活动究竟是否合规所依据的重要内容所在之处。
应对注册体系核查的关注要点
当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着手对注册申请展开体系核查这一工作之时,对于其中委托生产相关的那一类质量控制,会被当作重点核查的相关内容予以对待,毕竟体系核查需涵盖多方面且关乎药品整个质量保障链条,而委托生产质量控制在此链条中的重要程度决定了它在核查环节的根本地位。
核查所重点关注的内容会涉及,注册申请人是否就对那受托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这一职责,且双方所签订的质量协议能否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的情形;注册申请人需证明自身具备充分质量管理能力这一点,即便采取委托生产方式,亦要保证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开展有效管控,并确保从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转换过程获得充分验证与确认;同时,核查还紧密关注委托生产产品的追溯体系是否得以形成改进,即是否能够保证产品自原材料采购直至生产放行的全过程信息处于清晰且可追溯这样一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