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因工程是医疗器械可用性与安全性的系统工程,是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全球主要医药监管体日趋关注的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要点。我国自2022年起指出的可用性工程文档编制要求亦是人因工程的一方面。本文为大家介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22年12月公布《医疗器械人因申报指南》草案。

一、背景概述
美国FDA先后发布多项医疗器械人因与可用性指南,2016年2月同步发布《医疗器械应用人因与可用性工程指南》与《人因起初审评医疗器械目录》草案,前者结合风险管理过程规范了医疗器械人因与可用性的评价要求以及申报资料要求,后者基于医疗器械使用方面不良事件的统计情况列明了人因起初审评的16类医疗器械。
按照《人因起初审评医疗器械目录》草案的反馈意见,美国FDA决定单独制定《医疗器械人因申报指南》,拟改进《医疗器械应用人因与可用性工程指南》关于申报资料的要求,并取代《人因起初审评医疗器械目录》草案。
二、主要内容
该指南草案用于规范医疗器械人因申报资料要求,适用于上市前通告(510k)、重分类(De Novo)、上市前批准(PMA)、人道主义豁免(HDE)。
该指南草案按照基于基于风险的方法弄清楚医疗器械人因申报资料要求。基于详尽程度将人因申报资料分成三种类型:1型仅提供研究结论与总结,2型在1型基础上还需提供基本描述,包括用户、使用、使用环境、培训、用户接口、已知使用问题概述,3型在2型基础上还需提供人因初步活动概述、使用风险研究、人因确认测试详情。
该指南草案提供了一个决策流程图,按照使用风险水平确定人因申报资料类型。对于新产品,基于使用风险研究结果,若密切相根本任务(结果患者或用户受到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使用任务)则提交3型人因申报资料,反之提交2型人因申报资料。对于已注册产品的变更,若变更未影响到用户接口、用户、使用、使用环境、培训、标签则提交1型人因申报资料,反之需基于使用风险研究结果再开展判定,若变更引入新根本任务或影响现密切相根本任务则提交3型人因申报资料,反之提交2型人因申报资料。
三、主要变化
该指南草案与美国FDA前期发布的指南(草案)相比,主要有以下三个变化:,按照产品使用风险水平区分人因申报资料要求,前期发布的指南仅有高使用风险(密切相根本任务)产品的人因申报资料要求;,弄清楚已注册产品变更的人因申报资料要求,前期发布的指南无此内容;最后,以根本任务作为人因申报资料类型判定依据,取消人因起初审评产品目录,原因在于该目录源自上市后数据,未纳入高使用风险新产品。
,美国FDA《医疗器械人因申报指南》草案与我国2020年5月公布的《医疗器械人因设计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相比,在人因申报资料要求方面基本一致,均是基于使用风险水平区分要求,且人因申报资料的类型及其判定依据亦一致,仅在申报资料的细节方面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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