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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采集器具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6年最新版

发布日期:2026-09-10 16:46:52 浏览次数:  作者: 飞速度CRO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样本采集器具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样本采集器具与相关产品的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开展充实与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与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与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要是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按照基于,然而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与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与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与标准的不断改进,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开展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以采样拭子为根本组件的样本采集器具,分类编码为22-11-09。本指导原则不涵盖分类编码为18-03-04的妇科采样器械,此类采样器械可参考本指导原则中适用的部分。

二、注册审查要点

注册申报资料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与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中对注册申报资料的要求,同时宜符合以下要求: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样本采集器具产品的命名需按照基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与预期目的为依据命名,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产品根本词通常为“拭子”、“采样器”。

2.管理类别、分类编码

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为22-11-09,管理类别为II类。

3.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

申报产品的注册单元的划分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相关要求,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与适用范围等因素为划分依据。

例如:因灭菌方式不同结果产品性能指标不同时,原则上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4.产品列表

以表格形式列出拟申报产品的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附件,以及每个规格型号的标识(如型号或部件的编号、器械唯一标识等)与描述说明(如尺寸、材质等)。

5.既往沟通记录

5.1在产品申报前,要是申请人与监管机构针对申报产品以会议形式开展了沟通,或者申报产品与既往注册申报相关。提交符合《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与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附件5要求的相关文件。

5.2如不适用,应当弄清楚声明申报产品没有既往申报与/或申报前沟通。

6.主文档授权信

如适用,注册申请人应当对主文档引用的情况开展说明。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由主文档所有者或其备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授权申请人引用主文档信息的授权信。授权信中应当包括引用主文档的申请人信息、产品名称、已备案的主文档编号、授权引用的主文档页码/章节信息等内容。

(二)综述资料

1.工作原理

与待采集部位接触,通过适当的旋转、摩擦、蘸取等方式刮落或吸附生物样本。

1.2结构组成

通常由试管、试管塞、拭子与/或刷组成,如下图所示。拭子或刷由拭杆与取样头组成。试管可按照基于聚苯乙烯(PS)、聚乙烯(PE)、聚丙烯(PP)等材料制成;试管塞可按照基于聚乙烯、聚丙烯等材料制成;拭杆可按照基于塑料(PS、PP、ABS)、竹制、木制、金属等材料制成;取样头可按照基于医用脱脂棉、聚酰胺、聚酯纤维或聚氨酯海绵等材料制成。

样本采集器具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6年最新版(图1)

图1样本采集器具结构示意图

样本采集器具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6年最新版(图2)

图2带折断点的鼻拭子结构示意图

1.3型号规格

对于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样本采集器具,可列表说明各型号规格的区别,对不同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尺寸、性能指标等加以描述,也可按照基于示意图开展表述。

1.4包装说明

提供产品的包装信息,可包括包装形式、包装材料、包装工艺、包装原材料供应商信息以及无菌屏障系统(如适用)等信息。

1.5研发历程

阐述申报产品的研发背景与目的。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1.6与同类与/或前代产品的参考与比较

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同类产品与/或前代产品(如有)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

2.适用范围与禁忌证

2.1适用范围

2.1.1应当描述申报产品的适用范围,弄清楚预期用途。用于样本的收集、运输与储存等。

2.1.2弄清楚目标用户及其操作或使用该产品应当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弄清楚产品为一次性使用。

2.2预期使用环境

应弄清楚申报产品使用场所要求,如医疗机构等。

2.3适用人群

应详述申报产品的适用人群。

2.4禁忌证

应说明产品临床应用的禁忌证,如:对原材料过敏者禁用。

3.申报产品上市历史

如适用,应当提交申报产品的上市情况、不良事件与召回、销售不良事件及召回率。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1.1在对风险的判定及研究中,应考虑可靠的可预见的情况,它们包括:正常使用条件下;非正常使用条件下;

1.2风险判定及研究应包括:对于患者的危害;对于操作者的危害;对于环境的危害;

1.3风险形成的初始原因应包括:人为因素包括不可靠的操作;产品结构、原材料、综合性危害;环境条件;

1.4风险判定及研究考虑的问题包括:产品原材料生物学危害;操作信息,包括警示性语言、注意事项以及使用方法的准确性;使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

1.5风险研究清单

产品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GB/T 42062的密切相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1.5.1产品安全性特征判定是否准确(依据YY/T 1437);

1.5.2危害研究是否全面(依据GB/T 42062附录C);

1.5.3风险可接收准则,减少风险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风险的可接收程度,是否有新的风险产生。

按照GB/T 42062对已知或可预见的风险开展判定,产品在开展风险研究时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取样头脱落、拭杆折断、折断点误折断、样本释放不充分、连接牢固度不足等,企业还应按照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2.产品技术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并结合产品的技术特征与临床使用情况来编制技术要求。

2.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弄清楚产品型号/规格,阐明各型号/规格间的区别及划分说明,型号/规格的表述应与全部注册申报资料保持一致,并建议提供结构示意图。

2.2性能指标

产品性能指标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物理性能:外观、尺寸、连接强度(如适用)、折断试验(如适用)、弯曲强度、采样头的吸水量(如适用)、荧光物质、密封性(如适用)

化学性能:重金属总含量、酸碱度、还原物质(易氧化物)、环氧乙烷残留量(如适用)

无菌

若申请人声称具有其他特定的技术特性的,应制订相应的性能指标。

如适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对产品各性能指标有弄清楚的检验方法,建议优先选择作为各性能指标对应的检验方法。

2.3产品检验报告

可提交申请人出具的自检报告或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提交自检报告的,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的要求。

申报产品有多个型号的,可选择典型型号产品开展检验,注册申请人应提供检验样品型号/规格的选择依据。所检验型号/规格需为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型号/规格的典型产品。按照基于用于检验的典型产品时需综合考虑产品的结构组成、制造材料、生产工艺(包括灭菌方式等)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典型产品应能代表申请注册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一般按照基于结构最复杂、功能最全的型号作为典型产品,并提供典型产品检验覆盖说明。

若一个型号规格不能覆盖,应选择其他不同型号规格开展差异性检验,如取样头材质不同应分别送检。需注意,典型型号/规格纷歧定是临床常用型号/规格。

3.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提供产品化学/材料表征、物理与/或机械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设计输入来源以及临床意义,所按照基于的标准或方法、按照基于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原材料控制:说明原材料的选择依据,弄清楚产品的起始材料,列明产品生产过程中由起始材料至终产品所需全部材料的化学名称、商品名/材料代号、CAS号、供应商名称、符合的标准等适用的基本信息,建议以列表的形式提供。对于首次用于医疗器械方面的新材料,应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符合预期用途的相关研究资料。若有加工助剂的,应列明加工助剂的主要化学成分与比例信息,及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添加成分、添加剂、着色剂等。

产品性能研究:如适用,应当提交拭子对目标检测物的采集及洗脱效率、拭子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干扰的研究资料。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说明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的确定依据,需提供按照基于的原因及理论基础。依据产品性能研究结果,结合临床需求制定性能指标接受标准。对于自建方法,需提供相应的依据及方法学研究资料。可选择典型型号/规格开展性能研究,应结合风险研究结果等因素确定各研究项目所用样本数量,并对验证结果开展统计学研究。

4.生物学特性研究

对于产品与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部分,应当开展生物学评价。按照GB/T 16886系列标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与审查指南》要求开展生物学评价,资料应当包括:

4.1描述产品所用材料及与人体接触性质,设计与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污染物与残留物,设计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析出物(包括可沥滤物与/或蒸发物)、加工残留物,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等相关信息。

4.2描述申报产品的物理与/或化学信息并考虑材料表征(如适用),如器械的物理作用可能产生生物学风险,应当开展评价。

4.3生物学评价的策略、依据与方法。

4.4已有数据与结果的评价。

4.5选择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与论证。

4.6完成生物学评价所需的其他数据。

与黏膜或完整皮肤短期接触的样本采集器具需考虑的生物学评价终点至少包括:细胞毒性、致敏反应、刺激反应。

与破裂或损伤表面短期接触的样本采集器具需考虑的生物学评价终点至少包括:细胞毒性、致敏反应、刺激或皮内反应、材料介导的致热性、急性全身毒性。

5.灭菌工艺研究

注册申请人应对以无菌形式提供的产品弄清楚其灭菌工艺(方法与参数)与无菌保证水平(SAL),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SAL)需达到10。可参考GB 18279标准、GB 18280系列标准等,提供灭菌研究资料。若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如环氧乙烷灭菌,应当弄清楚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参考GB/T 16886.7等弄清楚残留物(如环氧乙烷)残留量接受标准及其确定依据,并提供环氧乙烷解析的研究资料。

6.可用性工程研究

应参照《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提供相应资料。

7.产品稳定性研究

7.1货架有效期

货架有效期包括产品有效期与包装有效期。可以提交实时老化试验结果,也可以提交加速老化试验结果。加速老化可按YY/T 0681.1要求提交产品及包装的效期验证方案及报告,其中“室温或环境温度(T)”应选择能代表实际产品储存与使用条件的温度,建议申请人按照基于保守值设计。有效期验证方案中应设定验证项目、验证方法及判定标准。验证项目包括产品自身性能验证与包装系统性能验证两方面。

7.2运输稳定性

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例如:震动、振动、温度与湿度的波动)储存条件下,提供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企业需提交产品包装验证与运输验证资料。

产品包装验证可依据密切相关标准开展(可参考YY/T 0681、GB/T 19633、GB/T 4857等系列标准),提交产品的包装验证报告。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包装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包装材料所能提供的物理、化学与微生物屏障保护;包装材料与成型与密封过程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产品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标签系统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贮存运输过程的适合性;包装有效期。包装验证的资料内容应与包装说明中给出的信息相符。

提供运输稳定性研究资料,证明在生产企业规定的运输条件下,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条件(例如:震动、振动、温度与湿度的波动)不会对医疗器械的特性与性能,包括完整性与清洁度,造成不利影响。

8.其他资料

该产品已列入《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豁免情况不包括新材料、新作用机理、新功能的产品。对于符合《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表述的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所述内容的比较资料以及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中医疗器械的比较表,具体提交资料的要求可参照《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比较说明技术指导原则》。

(四)临床评价资料

该产品列入《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申请人无需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该产品不在《免于开展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描述范围之内,或不能证明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具有基本等同性,应按相关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评价。

(五)产品说明书与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与标签的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与标签管理规定》与YY/T 0466.1的要求。

说明书中应弄清楚产品的性能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禁忌、注意事项、警示性及提示性说明。

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此):

1.应提示对产品材料过敏者禁用。

2.应提示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包装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3.应提示灭菌方式、“无菌”字样或符号等。

4.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禁止使用。

5.产品使用后,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

6.产品需由经过培训的专业医务人员在临床环境下使用。

7.带折断点拭子折断时应避免尖锐断面划伤。

8.拭杆在使用过程可能折断,应提示在插入人体取样时不能用力过大,以免拭杆断裂刺破皮肤或其他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提交资料。

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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