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密切相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组织起草了《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3),并于2026年4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flmsc@nifdc.org.cn。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注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分类命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反馈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分类:王老师,010-53852609;
命名:邵老师,010-53852611。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9日
附件1
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一、目的
为指导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管理属性与管理类别判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等,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其定义为“通过侵入或非侵入的方式,测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并实时解码,实现患者与外部辅助或诊疗设备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达到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的有源医疗器械”(按照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应同时具备以下根本技术特征:
(一)测量中枢神经系统(脑与脊髓)信号。若仅测量外周神经、肌电、心电等非中枢神经信号,则不属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
(二)实时解码,并将解码输出的指令直接用于实现产品主要预期用途,如控制外部设备、调节能量输出、触发刺激信号等。
(三)实现患者中枢神经与外部设备之间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若仅具备单一信号采集或单向刺激功能,如脑电图机、不具备闭环反馈的深部脑刺激系统等,则不属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
三、管理属性界定原则
该类产品的管理属性界定应基于其预期用途。
(一)若产品预期用于改善、修复或替代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医疗目的,则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二)若产品不用于医疗目的,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例如:
1.功能增强类:用于健康个体的注意力调节、睡眠调节、记忆调节、外骨骼操控、技能提升训练、认知能力训练等非医疗目的;
2.娱乐交互类:用于健康个体的游戏控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沉浸式体验等娱乐场景;
3.日常辅助类:用于健康个体的智能家居或通讯工具操控等非医疗目的。
四、管理类别判定原则
(一)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
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2-00。
(二)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
1. 若产品用于疾病治疗,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0。若产品用于功能代偿,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9-00。
2.若产品用于脑卒中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康复训练,且未按照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9-00。其他康复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9-00。
附件2
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与《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制定,仅用于指导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简称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的制定。
本指导原则是对备案人、注册申请人、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若有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按照基于,并应提供充分的研究资料与验证资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与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随着法规与标准的不断改进,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开展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其定义为“通过侵入或非侵入的方式,测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并实时解码,实现患者与外部辅助或诊疗设备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达到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的有源医疗器械”(按照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3.1.1)。
二、根本词与特征词的制定原则
(一)根本词
本领域的根本词是对具有一致或者相似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或者预期目的的医疗器械的概括表述。如“康复训练系统”“功能代偿系统”“神经刺激系统”等。
(二)特征词
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特征词的按照基于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内容:
——电极接触方式:指电极接触人体的方式。如侵入式/植入式、非侵入式。
——技术特点:指符合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定义,可在通用名称中体现“脑机接口”的特征词。
——功能类型:指产品预期的目标功能类型。如视觉、言语、手部运动等。
三、通用名称的确定原则
(一)通用名称组成结构
通常情况下,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按“特征词1(如有)+特征词2(如有)+特征词3(如有)+根本词”结构编制。
(二)根本词与特征词按照基于
根本词与特征词应按照产品真实属性与特征,优先在术语表中选择。对于术语表未能包括的,新产品或原有产品有新的特征项需要体现,或者需在某一特征项下加入新术语,可对术语集开展补充或调整。
根本词应在该类别项下选择最适合产品属性的根本词,根本词不可缺省。
特征词则应按照产品相关特征,依次在术语表中每个特征词项下选择一个与之吻合的术语。未一一列举的功能类型特征词依据产品实际情况,自行选用相应的专业术语。
四、命名术语表
表1与表2列举了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典型产品根本词与特征词的可选术语,并对其开展了描述。
表1 康复代偿类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命名术语表
产品类别 | 术语类型 | 术语名称 | 术语描述 |
康复代偿类脑机接口 医疗器械 | 根本词 | 康复训练系统 | 预期用于患者康复训练的医疗器械。 |
功能代偿系统 | 预期用于患者功能代偿的医疗器械。 | ||
特征词1- 电极接触 方式 | 侵入式/植入式 | 通过穿刺皮肤或进入体腔记录神经活动,依据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3.1.2。 | |
非侵入式 | 在不刺破皮肤或进入体腔的情况下记录神经活动,依据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3.1.3。 | ||
特征词2- 技术特点 | 脑机接口 | 符合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定义,即通过侵入或非侵入的方式,测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并实时解码,实现患者与外部辅助或诊疗设备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达到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的有源医疗器械。 | |
特征词3- 功能类型 | 视觉、言语、 手部运动等 (特定功能类型) | 特定功能类型,结合产品实际确定。 |
表2 神经调控类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命名术语表
产品类别 | 术语类型 | 术语名称 | 术语描述 |
神经调控类脑机接口 医疗器械 | 根本词 | 神经刺激系统 | 通过将电脉冲施加在脑部,预期用于帕金森、癫痫等疾病治疗的医疗器械。 |
特征词1- 电极接触 方式 | 侵入式/植入式 | 通过穿刺皮肤或进入体腔记录神经活动,依据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3.1.2。 | |
非侵入式 | 在不刺破皮肤或进入体腔的情况下记录神经活动,依据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3.1.3。 | ||
特征词2- 技术特点 | 脑机接口 | 符合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中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定义,即通过侵入或非侵入的方式,测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并实时解码,实现患者与外部辅助或诊疗设备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达到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的有源医疗器械。 |
五、命名示例
参照表3命名示例,按照产品实际情况,选择对应子领域术语表,比对描述选择相应术语,按第三条第一款的结构顺序确定通用名称。
表3 康复代偿类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命名示例
根本词 | 特征词1 | 特征词2 | 特征词3 | 通用名称 | ||
电极接触方式 | 技术特点 | 功能类型 | ||||
康复训练 系统 | 功能代偿 系统 | 侵入式/植入式 | 非侵入式 | 脑机接口 | 视觉、言语、手部运动等(特定功能类型) | |
√ | √ | √ | 手部运动 | 植入式脑机接口 手部运动功能代偿系统 | ||
√ | √ | √ | 视觉 | 侵入式脑机接口 视觉功能代偿系统 | ||
√ | √ | √ | 上肢 | 非侵入式脑机接口 上肢康复训练系统 | ||
六、参考资料
[1]《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2]《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3]《有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4]《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5]YY/T 1987—2025《按照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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