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窥镜产品注册检验这一过程当中,对于企业而言常常面临这样一个可称根本的问题,那便是在依据GB9706.1 - 2020(第三版)系列这般标准去开展检验之时,第8章所弄清楚规定的电气安全型式试验是不是必须要去加以开展呢,然而此问题的答案并非单纯的“是”或者“否”这般简单,它的根本重点其实是取决于注册申请人针对产品电气隔离防护设计所作出的相应声称,就具体的情况来说,要是申请人声称内窥镜本身并不提供电气隔离功能,而完全依赖与之相连接的主机来实现隔离保护,那么在通常情形之下就无需对内窥镜单独去开展第8章所规定的检测,若声称内窥镜自身是具备隔离功能的,那么就需要对内窥镜开展单独检测,要是声称防护乃是由内窥镜与主机共同来实现的,那么就必须将两者视为一个系统来开展联合检测,这样体现出出差异化的要求所体现出的正是法规基于风险管理而具备的科学性以及灵活性。

GB9706系列标准的基本框架与第8章的根本地位
由GB9706.1 - 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与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连同像GB 9706.218 - 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2 - 18部分: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与基本性能专用要求》这类配套的专用标准所共同构成的、用于内窥镜产品电气安全评价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取代之前2007版标准,而其中第8章“对电击危险的防护”作为标准根本内容之一,被详细规定了医用电气设备为防止电击危险而必须满足的绝缘要求、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以及漏电流限值等根本安全指标,因为这些要求直接关联到患者与操作者安全且是技术审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对第8章要求的符合性验证在被认为是内窥镜产品注册过程里不可或缺的环节。
内窥镜电气隔离设计策略与检测要求的关联
内窥镜究竟是否必须针对第8章的电气安全型式试验而独立开展,从本质上讲,其取决于在内窥镜设计过程之中所实际按照基于的具体电气隔离策略,而通常像GB 9706.218附录J这类标准往往会给出各种各样的绝缘路径示例,来提供给制造商开展挑选抉择。例如,有一种设计策略为,在内窥镜内部电路跟应用部分也就是接触患者的那些部件之间,并没有设置额外的隔离措施(即路径11没有得到实现),反而是将内窥镜内部电路与应用部分统一看作一个整体(也就是所谓的F型应用部分),在这种情形之下,全部的隔离防护是依靠外部主机来加以提供(通过路径9、10、12、13等方式来得以实现),在如此这般的设计状况下,内窥镜自身被当作是主机的一个向外开拓部分,它安全性的验证已然被涵盖于主机的检测范围之内,因此就没必要单独针对镜体开展第8章所要求的完整检测。然而另一种策略却是,在内窥镜内部电路与应用部分之间达成了充分的隔离状态(路径11已然实现),这就表明内窥镜自身已然构成了一个能够独立存在的安全单元,因此就必须单独针对其展开严格的第8章检测工作,以此来证明它内部隔离所具备的有效性。而且,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形,即安全防护这一功能是由内窥镜与主机共同协作来予以完成的,若是任何一方有所缺失的话,均无法满足标准所指出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把内窥镜与指定型号的主机相互连接在一块,当作一个完整无缺的系统来开展联合检测工作。
注册申请中的声称与证据准备
于注册申报这一环节之时,申请人务必在所涉及的风险管理文件以及产品技术要求当中,清晰地以声明之方式弄清楚其所按照基于的那种电气隔离设计方面的策略,与此同时还要针对此而提供与之相对应的各类支持性证据;当声称内窥镜并不提供隔离情况出现之际,此证据就应当着重去阐述密切相关其设计原理,通过这种阐述来证明在内窥镜的内部电路同应用部分之间于电气层面并未实现隔离这一状况,并且还需要清晰弄清楚地指定必须要配合使用的、已然顺利通过GB9706.1 - 2020相关检测且能够满足系统整体安全要求的主机具体型号;然而若声称该内窥镜自身能够提供隔离这种情形之下,则需要提交专门针对该内窥镜单独开展开展的第8章密切相关电气安全方面的型式试验报告,以此来证明其在绝缘、漏电流等这些根本指标上是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至于共同提供隔离这种复杂情况,证据的根本要点应当是内窥镜与特定主机开展组合之后所形成系统的检测报告;需要强调的是,所有的声称内容以及相关证据都必须要达到清晰、一致的标准,并且能够实现追溯到产品实际设计以及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方面去。
总结与合规路径建议
需要弄清楚的是,关于内窥镜产品是否有必要开展那依据GB9706.1 - 2020第8章所规定的电气安全型式试验,实则是直接与注册申请人所做出的设计选择以及相关声称有着紧密关联;而对于企业而言,在产品的研发阶段就应将电气安全架构予以清晰弄清楚,并且依据此架构来规划与之相对应的检验方案,毕竟最终的符合性声明这一根本环节,是必须要有详实的检测数据作为坚实支撑,从而方可确保产品在其对外声明的使用条件之下能够达到安全可靠的状态,这一系列要求无疑凸显出医疗器械注册领域当中“基于证据的决策”与“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此两大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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