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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时,检验报告有什么要求?

发布日期:2024-11-03 00:00:00 浏览次数:

对于金华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事项,备案产品的检验报告是需要提交的资料之一,本文为大家说说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备案对检验报告的要求,一起看正文。

金华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时,检验报告有什么要求?(图1)

金华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时,检验报告有什么要求?

产品检验报告应为产品全性能自检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涉及多个型号规格(包装规格)的,如备案申请人仅选择典型型号开展检验,则需提供检验样品的典型性说明。

检验报告后随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实物照片应当包括拆除所有内外包装后的样品实物照片,以及内外包装实样照片。多个型号规格的,提供典型产品的照片。(样品照片类型及数量应符合要求,不能为概念图、结构示意图或网络图片,且不能含有与该备案产品无关或其他不合规的内容。)

检验报告中检验人员、审核人员及签发人员的签字应为手签或加盖人名章,不能为机打或以人员代号形式体现,同时,检验报告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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