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愈发普及的大背景之下消费者借助电商平台购入各类医疗产品已然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不过需要弄清楚的是并非所有的医疗器械都适宜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展销售,其中一个根本的监管原则便在于要分辨产品是否“能够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这一根本要点,而最近有消费者向北京京东弘健健康有限公司咨询关于是否可以向个人销售注册证为“国械注准20163012261”的高频电刀这一具体问题,该产品归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范畴,其适用范围清楚地界定为“在非心脏手术过程中用于对组织开展切割与凝血”操作,而若要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就必须深入地去理解我国所构建的医疗器械销售法规框架以及该产品自身所具备的技术特性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

高频电刀:专业的外科手术设备,非个人使用产品
高频电刀作为一种用以取代机械手术刀来实施组织切割与凝血操作的电外科设备,其工作原理是借助有效电极尖端所产生的高频高压电流与人体组织相接触,通过产生热效应的方式进而达成切割与止血这一双重目的,而这类设备被广泛应用于普外科、骨科、妇科、神经外科等多种开放手术以及内窥镜手术之中,不过其操作兼具高度的专业性与风险性,比如在使用时需要正确连接与安顿负极板,以此来防止因电流回路不当而结果患者被灼伤的情况出现,同时在手术环境中必须排除易燃易爆物,并且对于布置了心脏起搏器的患者还需要谨慎地评估相关风险,另外操作者必须经历严格的专业培训,要能够依据不同的组织类型以及手术步骤来调节功率参数,由此可见,高频电刀的使用场景被严格限定于具备相应条件的手术室,且需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务人员开展操作,而其复杂的工作原理以及安全要求则决定了它完全不属于消费者个人能够自行购买、理解并安全使用的产品范畴,这种属性使得其使用范围与操作主体都受到了弄清楚且严格的限制。
法规红线:弄清楚禁止向个人销售非自用医疗器械
我国依据根本法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第三款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实行分类管理,该条款弄清楚规定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应当销售给消费者,且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医疗器械须为可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这就使得网络销售企业面向个人消费者时,其经营范围被限定于说明书符合相关规定、标注了安全使用特别说明且可由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像部分家用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等均在此列,而高频电刀这类需在专业医疗环境下由医护人员操作的第三类有源手术器械,法规弄清楚将其排除在可向个人销售的范围之外,若违反此规定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按照该措施第四十四条,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若将非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将被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实践中已有企业因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非个人自用医疗器械而被查处。
企业合规与消费者提示
对于北京京东弘健健康有限公司以及所有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网络销售活动的企业来说需严格履行审核义务,这不仅包括在主页面公示相关经营资质、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更在于形成有效的销售对象审核机制,尤其针对高频电刀这类弄清楚不属于个人自用范畴的医疗器械,企业须通过技术或管理措施以确保其仅能销售给合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使用单位而不得直接售予个人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简单的网页“特别声明”无法免除其审核责任,若普通消费者依然能够直接下单购买则企业仍有被认定为违规的概率;而对消费者而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多次提示,在购买医疗器械前应当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咨询医护人员,同时需遵照医嘱使用,切不可自行购买与使用如高频电刀这样的专业医疗设备,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严重的安全风险。
基于对高频电刀产品特性以及国家法规要求的综合考量进而得出相应结论,即北京京东弘健健康有限公司向个人消费者销售注册证为国械注准20163012261的高频电刀这一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此行为因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措施》里密切相关销售对象的规定相违背,而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与公众健康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因此不管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当对法规加以严格遵守,以此来共同对安全且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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