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药边界上的特殊物种
2023年由北京某家偏向于创新研发的企业成功研发出的胶原蛋白水凝胶竟陷入一种监管方面的复杂困境之中——在欧美地区,已然有7个具有类似属性且作为创面敷料成功上市的同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标识为CE 0123),然而该胶原蛋白水凝胶其促进细胞再生这一深层次机理却完全与药品所具有的定义相契合。当这家企业积极尝试依据创新药的申报流程去开展申报的时候,药审中心(CDE)所出具的预沟通文件以十分弄清楚的方式划出了一条红线,其内容为“已有械证成功上市的情况便相当于关闭了创新药的申报通道” 。而像这种性质较为特殊的产品,在业内通常被冠以“械转药双栖类”的称谓,针对此类产品的申报策略必须得另寻其他与众不同的途径才行。
政策定位:仿制药中的特殊群体
国家药监局2022年第45号通告《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规定:
针对那种在境内外均已然有医疗器械实现上市,然而却不存在药品批准密切相关历史的品种而言,会以被按照3类,即那种无论在境内还是境外都还未实现上市的仿制药的方式,或者以4类,也就是那种仅在境内完成上市的仿制药的模式来予以管理 。
根本判定表
情形 | 注册类别 | 参比制剂要求 |
全球首款械转药 | 3类仿制药 | 无需立即指定 |
国内有同类器械上市 | 4类仿制药 | 需弄清楚参比制剂 |
国外有药品上市 | 参照原分类 | 按常规仿制药管理 |
在2024年体现出出的某一关于透明质酸钠溶液的申报案例之中,鉴于韩国已然存在着械字号产品(该产品对应MFDS No.2021 - 001 )这一既定状况,最终所获得的获批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43251 ,而此处的“H”所表明的乃是化学药品类别,其中的“4”所指向的意义则是4类仿制药类别,以这种看似隐晦复杂的方式展现着整个产品申报获批的情况 。
临床前研究的三道关卡
药理毒理重构某械转药生长因子凝胶的试验调整:
1. 追加全身毒性实验(原械证仅做局部刺激)
2. 改进药代动力学(原无血液分布数据)
3. 延长给药周期至90天(械证只需14天)
质控标准升级• 械证标准:微生物限度≤100 CFU/g• 药证标准:内毒素≤0.5 EU/mg(需鲎试剂检测)• 检测方法:从简单的pH试纸升级至HPLC纯度研究
生产场地改造广东某企业改造费用清单:
改造项目 | 械证产线成本 | 药证GMP投入 |
空气净化系统 | 10万级 | 百级洁净区 |
水质系统 | 纯化水 | 注射用水 |
批次放行检测项目 | 7项 | 23项 |
沟通交流的根本议题
前置沟通会必须找准三件事:
议题1 参比制剂定位
案例:某械字号骨修复材料转药申报时
共识文件记录:“同意以美国械证产品K1632为参比制剂”
特殊处理:不强制执行《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备案流程
议题2 临床豁免概率
情形判断矩阵:
原械证临床用途 | 药理改变 | 是否需临床试验 |
仅物理屏障作用 | 新增促愈成分 | 是 |
已有组织再生功能 | 配方微调 | 可申请BE豁免 |
变更给药途径(外敷→注射) | 剂型改造 | 必须临床 |
议题3 专利声明策略
直接援引飞速度CRO操作手册:“械转药产品无需提交《药品专利声明》”
特殊情形的快速通道
对已按新药受理的品种(受理号CXHL...),2024年新政提供便捷路径:
案例:某胶原蛋白填充剂
2023年误按1类创新药申报(CXHL2300123)
2024年补充研究后:
免交参比制剂备案材料
毒理数据维持原报告(不再重复实验)
获批文号:国药准字S20240056(生物制品,“4类”标识在内部系统)
申报材料重组方案
模块一 械证溯源报告
境外上市证明(附公证文件)
原械证技术要求比较表
模块二 药学研究包
内容 | 械转药特殊要求 |
生产工艺验证 | 连续3批商业规模批次 |
稳定性数据 | 长期试验至少6个月加速数据 |
包材相容性 | 按注射剂标准检测(原械证无要求) |
模块三 临床衔接策略
某企业节省300万经费的根本操作:
■ 共享原械证临床试验数据(患者随访记录)
■ 新增药效标志物检测(如ELISA法测血清因子)
■ 按照基于真实世界研究替代部分Ⅲ期试验
在某医美机构给消费者注射所谓“械字号”玻尿酸的那个瞬间,大概不会有人去想到,与之成分一致的产品居然在药房货架之上被标着国药准字这种情况的存在;而那些借由仿制药通道艰难完成转型且成功了的械转药产品,正于监管体系那错综复杂犹如夹缝一般的环境里面,尝试着构建起具备特殊意义的质量认证双塔;当我们下次不经意间看到药品批准文号当中出现的“3”以及“4”之时,说不定在这看似平常的文号背后,正隐藏着一段从医疗器械华丽“转世”而来的不为人知的传奇故事。
法规工具箱
NMPA《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年第44号)
CDE《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核定程序》
《药品注册管理措施》第三十二条(特殊审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