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延续注册是否可以与登记事项变更一起申报?

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与效率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11月21日),申请产品延续注册时,如同时有注册人名称与住所、删减型号/规格、执行的推荐性标准/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出现变化而需要修订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说明书等项目变更,可与产品延续注册联合办理。
发布日期:2025-11-06 20:10:34 浏览次数:

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与效率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11月21日),申请产品延续注册时,如同时有注册人名称与住所、删减型号/规格、执行的推荐性标准/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出现变化而需要修订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说明书等项目变更,可与产品延续注册联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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