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3 18:09:17 浏览次数: 作者: 飞速度CRO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遂溪县中医院的委托,按照基于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遂溪县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服务(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遂溪县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GDFL2601Q02N05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遂溪县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服务(第二次)):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中医学与中药学研究服务 | 遂溪县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服务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遂溪县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服务(第二次)):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原因与情形为:按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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